宗旨
本組織成立的宗旨為:
擁護一國兩制,港人治港,高度自治,實踐愛港愛國,追求民主、自由和平等,持續改善民生,爭取公民權益,把香港建設成全國最優質的城市。
會員
1. 任何香港居民,年齡為十八歲或以上,均有資格申請並經執委會根據本章程批准接納為會員之人士。
會員類別如下:
普通會員
2. (a)凡於2013年12月13日前申請及獲常委會議決通過之人士。
(b)由執委會經本章程第4條而被接納之人士。
基本會員
3. (a)基本會員由2014年1月1日之前理事會中的區議員組成,執委會成立之後,須經執委會接納的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之會員。當未能擔任議席時,該會員亦失去作為基本會員之資格。
(b)若基本會員參加其他政治組織或擔任其他公職,應書面向執委會備案。
會籍申請
4. 所有會員的申請須由一會員提名及由另一基本會員和議,提名或和議人須直接認識申請人。所有申請須由申請人親自填寫及簽署指定表格,並由提名人及和議人簽署。
所有會員的申請須交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審核,由執委會以簡單多數票議決。
執委會
1.執委會由不多於七名基本會員組成,由本組織的基本會員選出。
2.執委會設立一名主席,兩名副主席,並下設秘書處管理委員會、議會工作、委員會、政策研究委員會及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。執委會成員同時兼任委員會召集人。架構圖如下:
2.1 執委會可設候補執委,以備執委會出缺時增補。
2.2 執委會須於任期完結前三個月舉行換屆選舉,由執委會主席主持相關工作。
2.3 執委會任期為4年。
主席:潘國山
副主席:鄧開榮、陳敏娟、梁家輝
執委會成員:黃宇翰、林松茵、唐學良